老朋友Wayfarer在部落格裡寫了篇短文─「看不懂的明信片」,裡頭說她有個喜歡旅遊的朋友,每到一個國家,都會寫明信片給朋友。那明信片裡的字,總是龍飛鳳舞一般,教人看不懂。
看了這篇文章,不禁發出會心微笑,腦海裡,那個個性外放,鬼靈精怪一樣的女孩的形影,霎時便跳了出來,還彷彿對著我,露出一臉賊兮兮的訕笑,那她同樣也會在國外寄給我的明信片上自由奔放的字,也在我腦裡活蹦亂跳著。
那年,她一襲牛仔褲搭配T恤的裝扮,便膽大妄為地來應徵旅遊記者。愛玩的人總是不愛被束縛嘛!好,我們開明,不跟她計較。來,你有什麼能耐?都說來聽聽吧!
「我backpacker當好幾年了,一個人去尼泊爾就去了好幾趟……」「等等,請問你文筆好嗎………」「這很重要嗎?你該擔心的是找來的人去不去得了那些鬼地方吔!」「*%^$#*&,那……你什麼時候上班?」「好,那我等一下就去跟我現在的老闆說我要離開了,等我幾天,我一定會來報到。」
幾天後,她真的又穿著牛仔褲和T恤來報到了。
她不算是一等美女,但也不難看,身材好,從來不穿裙子,喜歡被當哥兒們,不愛被稱娘兒們,說起話來手勢和表情特別多,「你夠了」、「臉綠」的口頭禪老掛嘴邊。
她要一票閨中密友喊她「活力動感小狐狸」,說什麼,做什麼,都百無禁忌。還好,跟我這大她五、六歲的直屬長官,或大她十幾歲的頂頭上司互動,她會節制,但也就節制那麼一點點罷了。你要有耐性,要有愛心,要懂得跟六年級世代溝通,否則氣壞了五臟六腑,倒楣的可是自己,不是她。
不過很快我就了解,她真是「耐操又好用」。來這裡的旅遊記者,都要出生入死,去人家去不了,但是做夢也會想去的地方。釵h旅遊記者跑線六、七年,去過三、四十個國家也不稀奇,但數來數去,都是難度不高的大眾化行程,吃吃喝喝,走馬看花,就交代得過去,但這些,我們老闆不要。這可對上她的味兒了!
她一來,就去砂勞越,硬闖連導遊都說「自身難保,好自為之」的雨林。不久,阿富汗戰爭爆發,那時她已經在在巴基斯坦旅行,一聲令下,她就去了巴基斯坦和阿富汗邊境的白夏瓦,在荷槍實彈的警察保護下前往Khyber Pass(開伯爾山口)採訪。
從巴基斯坦活著回來,她去紐西蘭。人家去紐西蘭坐高山火車、搭蒸氣遊輪、賞冰河峽灣,她一個女孩兒卻偏要去玩Sky Diving,從一萬二千英呎的高空,以一百九十五公里的時速背著降落傘往地面墜落。又活著,所以她還是沒玩夠,於是飛去非洲肯亞和坦尚尼亞,看動物大遷徙,又爬了海拔近五千九百公尺的馬賽馬拉山,患了高山症,吐得唏哩嘩啦,還堅持攻頂。
然後,她去寮國以大麻鴉片聞名的汪央,探訪專程前去吸大麻的觀光客,她神經大條,當街拉人問哪裡買大麻,拉來拉去,竟拉了個當地警察找大麻,險些給捉去關起來。接著,她去不丹,那個觀光限制一大堆,卻又美得如人間仙境般的神祕國度。這裡拘束多,活寶翻不了天,覆不了地,終於寫了有點氣質的遊記。
要她去哪裡,她從不說不,愈是艱險,她愈起勁。好幾回出發前,她都揹個好大的登山背包,無視同事們驚異的眼光,走進辦公室,跟同行的攝影師約好機場見面地點,調皮地跟我丟一句:「阿*哥,拜拜囉!」再大剌剌走出辦公室,這時同事們無不面面相覷,然後放聲大笑。
後來,老闆不再要她去危險的地方,這工作的挑戰性少了,她勁兒也少了,撐不到一年,她走了。
一年來,我們沒再聯絡,因為她飛去歐洲自助旅行,一直沒再回台灣。
不回來,她怎麼連那寫著龍飛鳳舞的字的明信片也不寄了?以前,每回聽她說完「拜拜囉!」之後幾天,她便蝴蝶般從雨林從深山從戰地,優雅地飄回到辦公室,過動兒似地到處串門子,這回她一走,就不回來了。
真想跟她說,她寫的明信片,我一直都看得懂。
留言列表